(2020年8月24日昆明市第十四屆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 負責財政經濟委員會會議文件草擬、修改、印制和其他協調服務工作;
二、 負責常委會有關財政經濟方面和本委員會組織的視察、調查、檢查方案的起草、聯絡和服務工作;草擬視察、調查、檢查報告;
三、 圍繞常委會審議財政經濟工作方面的議題,聯系和督促政府有關部門作好議題的準備工作;起草有關的審查報告、決議、決定等文稿;
四、 參與和協調財政經濟方面的地方性法規立法的調研和法規草案的起草工作;
五、 負責與省人大財經委、縣(市、區)人大財經委的上下聯系工作;
六、處理委員會的公文和其他日常事務工作;
七、 承辦常委會領導和本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交辦的事項。